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诉求表达不畅、监督渠道有限”曾是企业面对行政执法时的突出难题。为破解这一痛点,10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发展改革委、工商联共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 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填补了宁夏涉企执法诉求沟通与监督的长效化空白,构建执法监督新格局,更为宁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下“加速键”。
据了解,自治区将系统性构建从诉求收集、分析研判到协同监督的完整机制,力求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至企业身边。《通知》明确了涉企行政执法诉求的责任主体,其中,司法行政部门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并善用12345热线,确保企业“找得到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常态化政企交流,让企业与执法部门“当面沟通”;工商联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精准收集企业诉求与建议,并及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解决“诉求没人转”的堵点。同时,企业反映的超越职权、程序违法、执法不公、加重负担等突出问题都纳入了沟通与监督核心范围。
此次,一项颇具亮点的创新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将联合工商联,在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中择优设立联系点,实行“3年任期、动态管理”,让联系点承担起反映执法情况、监督违法行为、参与监督活动、宣传法律法规等重要职责,成为嵌入市场肌体的灵敏“传感器”和监督“前哨站”,使监督更贴近实际、更接地气。
为确保监督落到实处,《通知》强化了协同监督的力量。司法行政部门在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时,必须听取工商联意见,并可邀请工商联及企业联系点共同参与涉企专项执法监督。同时,建立了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定期通报情况,共同研判苗头性、共性问题,必要时向执法部门发出预警,推动执法规范于事前。监督力度也将持续加码,通过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运用督办函、意见书等多种方式,坚决纠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