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法制网见习记者 赵颖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身体健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近日发布紧急通告,就近期仲裁立案、开庭等工作作出安排。
通告明确,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的,请优先选择贸仲在线立案系统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在线立案请点击:http://online.cietac.org/。当事人提交仲裁文件的,建议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当面提交,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当事人需要联系立案秘书、办案秘书的,请优先选择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络。当事人如有紧急情况需要来贸仲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请提前与立案秘书、办案秘书预约。
贸仲及其内地分会/中心原定2020年2月15日及之前举行的开庭审理(网上开庭的除外)延期举行,具体开庭时间,由仲裁庭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决定后,仲裁院另行通知。贸仲及其内地分会/中心原定2020年2月举办的全部对外会议、培训、研讨会等活动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通告,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材料、无法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仲裁规则申请延期。
疫情防控期间,贸仲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区域采取消毒、体温检测、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措施,请理解并配合。如有任何仲裁服务需求,可拨打贸仲及其分会/中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此外,贸仲及其分会/中心所在地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疫情发展情况,调整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响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按照相应规定办理。
贸仲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