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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积极应对科学防治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0-02-0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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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识高度统一,行动迅速坚决。

云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各司其责,健全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防控预案,全面安排部署,严格管控措施,严密组织防控,坚决阻断疫情流入。自云南省司法厅1月21日上午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以来,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先后召开三次党委扩大会、三次全系统视频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两次派出督导组深入一线检查督导,防控工作有条不紊、积极科学地展开。

启动一级响应,进入战备状态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启动一级响应,进入战备状态。

一是全系统警察职工一律停止休假,随时听从安排调遣,保证足够的警力和人员配备,保证一旦发生突发状况能够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切实体现纪律部队、人民警察应有的纪律作风。

二是认真组织摸排。对警察、职工、辅警近半月来的去向、出行方式、行程、接触人员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深挖细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针对性阻断疫情打下基础。

三是科学调配警力。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潜伏期情况,将干警分成2至3批,每批干警在所内连续封闭工作,下一批干警进入场所前,经隔离观察,确认未感染后交接班。

四是做好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准备。既科学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的警力部署,又统筹安排一季度甚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工作,科学制定警力配置方案。

严管严控严防,坚决阻断输入

坚持严格管理与科学防治相结合、阻断疫情输入与净化所区环境相结合,联防联治,确保疫情防控与场所安全两不误。

一是停止收治工作。云南省戒毒局积极和云南省禁毒局协调,各强戒所主动与基层公安机关对接,停止强戒人员收治。同时,对近期新收治的戒毒人员,一律实施单独隔离管理,过潜伏期确认未感染后再下队编组。

二是加强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划定戒毒人员活动范围,禁止组织密集型集体活动,取消大规模文化娱乐活动、教育活动、帮教活动,暂停戒毒人员生产劳动。

三是组织好各项教育活动。专题研究封闭管理期间的教育戒治工作,制定科学教育计划,用好电化教育、心理矫治、康复运动等手段,保证戒毒人员思想稳定。

四是严格执法管理。停止一切面对面会见、探视活动,积极推行“云戒通”视频探视,并严格管控人员外出。

五是抓实入所登记检测。各单位在大门口、办公区、戒治区设立检测点,对进入人员全覆盖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是抓实外部人员管理。外协人员一律暂停进入强戒场所,外来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所区;电子商务配送、警察职工和戒毒人员生活物资配送一律在大门口交接,并严格把关全面消毒;场所生活垃圾一律由所内人员送到门外,禁止垃圾清运车进入。七是抓实舆论引导。加强对警察、职工、辅警和戒毒人员的舆论引导和科学教育,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做到坚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八是抓实所区环境整治。落实环境卫生消毒防疫措施,教育警察、职工、辅警和戒毒人员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来自疫区的人员进行排查和管控,坚决阻断一切传入途径,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后勤保障

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认识应对此次疫情的极端重要性,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管理机关的指示要求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和落实上下衔接,责权一致的责任链,强化对疫情防控和处置的统一领导,确保上下左右信息对称,保证高效应对处置。

二是积极筹措物资。对口罩、防护服、消毒器具等进行全面摸排,切实搞清楚底数、了然于胸。积极协调卫生防疫、工信等部门,跟踪市场动向,多方筹措补足缺口。

三是抓好后勤保障。认真研究警察职工和戒毒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排查车辆、通信、生活用电用水等设施设备,保障正常运转,保证警察职工吃饭就餐、备勤休息、电话通信等基本条件,确保在所内安心工作。

四是做好处突准备。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和警察职工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心理准备和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出现问题,指挥不乱、各就各位、有效处置、积极应对。

面对疫情蔓延加快和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艰巨任务,云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各级党委、广大警察职工,积极发扬牺牲奉献精神,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定信心、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坚决打赢全省戒毒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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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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