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中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来源:《中国法治》杂志2023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3-02-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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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司法部机关刊《中国司法》在创刊40年之际,更名为《中国法治》。全新亮相的第1期《中国法治》杂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约中央依法治国办领导、法学专家,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不同层面,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进行了深入阐述。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中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熊选国(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方位,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纲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上书写了新的光辉篇章,彰显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中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真理光芒,凝结着我们党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邃思考,蕴含着强大的政治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精神力量,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这一重大命题,强调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功实践和丰富经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和思想宝库。一是标志我们党对法治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专门部署,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史上还是第一次,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上具有重大标志性意义。二是昭示全面依法治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对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作出总体判断,全面依法治国已经迈入全面建设、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三是赋予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使命。报告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创新发展,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四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立场新发展。报告明确提出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进一步宣示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心目的,进一步发展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五是明确新时代法治工作新要求。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把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具体化、实践化,着力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的研究阐释,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刻领会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以较大篇幅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作了系统总结,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这些历史性成就和变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新时代这十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全面依法治国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铸就形成原创性思想、推进变革性实践、实现突破性进展、取得标志性成果的十年。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开辟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三)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是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后,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地位和作用的又一次郑重宣示,深刻指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夯实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坐标定位。100多年来,我们党对法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不断进步、不断深化。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推进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提出加强革命法制;从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加强人民民主的法制,巩固社会主义建设的秩序”,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充分彰显我们党追求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决心意志。我们要从推动国家治理深刻革命的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规律性认识,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法治力量,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四)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进行了宏观展望,确定了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明确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作为未来五年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并在党的十九大基础上再次重申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擘画了宏伟蓝图、确立了奋斗方向。确定这些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因素,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安排相适应,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协同。为实现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奋斗目标,党中央制定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并计划按照2020—2025、2026—2030、2031—2035的阶段安排,用三个五年左右的周期起草三套规划纲要,梯次纵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们要锚定党的二十大对法治中国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把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研究谋划贯彻落实工作,明确时间表、施工图、任务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五)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全面部署,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共提出了19项重点任务,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系统部署。这些重点任务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经验相贯通、相衔接,有的是对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有的是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有近期的、中期的,也有长期的,涵盖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点环节。我们要紧密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的整体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全面领会把握这些重大战略部署,有针对性地拿出落实方案,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思路和实际行动,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六)深刻领会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新部署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通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通篇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部署了40多项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比如,在第四部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提出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等7项重点任务,在第六部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提出了“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4项重点任务,在第十一部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提出了“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等9项重点任务。这些重点任务充分说明我们党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挑战、防范风险。我们要统筹“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动国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加快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深刻理解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法治保障、国家安全工作。在谋划和部署新征程新任务时,通篇贯穿着法治精神、法治元素、法治色彩,将法治贯穿于“中国之治”各环节、各领域,将法治保障与教育科技人才支撑、国家安全工作并列专章部署,这既是党中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地位作用不断凸显基础上的进一步提升,更是从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环境出发提出的新的战略任务和战略要求,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历史意义。

  第一,这是新时代更好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地位作用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三个关系”充分说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要善于用法治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在现代化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用法治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和人民美好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二,这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法律作为治国之重器,把法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出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基本形成,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法治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既是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的十年,更是法治建设对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发挥重大保障作用的十年。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始终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立善法于天下、行法治于始终,不断开创“中国之治”新境界。

  第三,这是新时代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经过新时代十年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法律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备,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存在薄弱点和空白区;一些地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疫情防控反应过度、层层加码;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问题仍然存在,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涉外法治亟待加强,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尚未实现协同推进,等等,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仍然任重道远、任务艰巨繁重。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我们必须把突出法治保障作用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来推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在“两个布局”中的保障、支撑作用,努力使整个国家和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第四,这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战略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郑重宣告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豪迈激昂的动员号召,也是伟大光荣的历史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能轻轻松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可能一帆风顺,需要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要考验。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更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

  三、充分发挥法治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的保障作用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特别是新时代十年的奋斗,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正信心百倍推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全面依法治国已经从举旗定向、夯基垒台、立柱架梁迈向全面建设、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更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永续发展。

  第一,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制度保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现在起到本世纪中叶,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必须持续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聚焦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在重要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贯彻落实党的领导的有关内容,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维护和巩固根本领导制度。要加快制定修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急需的法律制度,维护和巩固根本政治制度、根本文化制度、根本社会治理制度、根本军事制度,将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中的成功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要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规划,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立法要求,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要领域立法,着力推进数字经济、平台监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第二,聚焦全面依法治国的薄弱环节,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方面。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也要看到法治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还有不少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法治领域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是重要原因,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待提升。要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好法治领域改革评估工作,找准难点堵点,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乱收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把握立足事件“小切口”、做好法治“大文章”的工作导向,重点关注涉及制度机制、职能边界等地方部门难以解决的顽瘴痼疾开展法治督察,以点带面推动解决问题。要围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健全党领导涉外法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完善涉外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突出抓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增强涉外法治斗争能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三,聚焦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工作的新要求,是对“全面依法治国”中“全面”的进一步深化,对更好发挥法治作用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同性提出的新课题。要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运用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细化实化落实举措和成果形式,倒排时间表、施工图,坚决防止“一规划两纲要”成为落不下来的“空中楼阁”,特别是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以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和责任督察为抓手,推动更多地区更多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突破发展。要把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优化完善法治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研究建立法治考核与选人用人、职务晋升联动挂钩的工作机制,更好地运用考核评价“指挥棒”,将法治建设“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把“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发挥出来。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研究制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意见举措,系统研究阐释、总结提炼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内容、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率先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第四,聚焦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个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中,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挥重要规范、引领、保障作用。要深入研究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加快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上用力,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上用力,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各方面制度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开辟良法善治新境界。要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出发,立足中国实际、扎根中国文化、解决中国问题,探索建立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有别于西方法治评估模式的法治评估体系,用指标说话,用成就证明,切实提升中国法治建设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要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紧扣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法治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方法和措施,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绿色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国法治》责任编辑: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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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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