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大力弘扬特区精神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珠海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5-06-1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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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情侣路开展路面执法。

图为珠海市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

  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连续7年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连续7年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编写《珠海法治蓝皮书》;出台法规、规章近百部,多个领域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作为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珠海市是内地唯一一个与香港、澳门同时陆桥相连的城市,承担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政治使命,肩负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的重大任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珠海市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突出创新驱动,狠抓改革攻坚,持续深化理念、制度和机制创新,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良法善治提信心 积势蓄能促发展

  多部经济领域立法开全国先河,在全省率先实行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据珠海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市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制度供给不断完善。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设区的市立法权,出台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规章近百部。其中,《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在全国率先将“新质生产力”写入地方立法,《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为工业用地划定“法律红线”,《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突出“质量创新”理念的地方性法规。此外,珠海市积极创新立法工作机制,联合中山市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共同探索解决跨市河流治理难题。

  “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深化扩权强区改革,实施“区点单、市上菜”菜单式赋权;开展登记确认制和承诺制改革,市场主体登记平均办理时间提速至半小时;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2100余个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高标准建成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市级政务服务“应进必进、一站式办理”。

  涉企执法更加规范。纵深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协作机制;将34项检查事项纳入“综合查一次”清单,提供务实管用、精准有效的贴心服务,让“有事必到、无事不扰”成为常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对720项违法行为依法减免责,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7个领域实行执法“观察期”制度,减少或者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市委统战部、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服务中心,选聘法治建设特邀监督员,进一步提高企业人士、基层群众代表比例;落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地级市信用状况监测中连续5期排名全省第一;推进涉企法律服务“一件事”改革,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进驻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推动涉企法律服务从普适化向定制化转变。

建涉外法治高地 树对外开放标杆

  “毗邻港澳、面向世界是珠海的独特优势。我们坚持涉外法治体系与能力建设并重,着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区位特点、珠海特色’的涉外法治新高地,为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珠海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说。

  在健全机制上下真功。珠海市率先在全面依法治市框架内成立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召开地市级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加快建设一流涉外法治综合平台、一流仲裁机构、一流涉外律师事务所、一流涉外公证机构、一流涉外调解机构“五个一流”平台。

  在衔接对接上见真章。出台全国首部规范商事调解的地方性法规,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在全国率先实现与港澳建筑、医疗、旅游等从业人员资格互认,便利中外出入境人员往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等创新经验入选“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深化珠港澳法治融合,珠海市司法局与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务局签订三方法律事务紧密合作备忘录,举办“澳门-珠海警务论坛”,探索区域警务合作新模式,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在集聚发展上出实招。建成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组团发展;成立全国首家跨区域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以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孵化器”,培育“咖啡+茶”涉外调解工作法、“你问我答”粤澳法律直播间等品牌,开展调研、座谈、沙龙活动400余次,影响力不断扩大。

  在人才培养上求实效。创新涉外法治人才珠港澳联合培养模式,成立珠海市涉外法治人才培训中心、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人才培训基地、横琴国际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人才培训基地“一中心两基地”;深化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机制改革,全市7家涉外律师事务所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事务所库,联营律师事务所数量位列全省第三;不断扩大涉外律师人才库,举办“珠港澳律师训练营”,连续4年圆满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吸引55名大湾区律师在珠海执业。

法治文化润民心 法律服务解民忧

  “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需要把握好协同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据珠海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市积极探索法治社会建设新路径,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国首创“律道”品牌,积极开发“云·律道”一体化系统,打造法治主题公园、法治微电影等特色法治文化品牌,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珠海智慧普法”平台获评2023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珠海市司法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珠海市连续两年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网上量化评估中排名第一。

  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资源,高标准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体进驻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在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31个,积极打造“线上15秒、线下15分”的公共法律服务圈,年均提供法律服务12万余件次。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市领导带头开展“香山夜访”活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研发珠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立“珠联必和”大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八成以上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环节得到有效化解;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机关自我纠正行政行为机制、行政争议全流程调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文/图 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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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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