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奋力书写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政法答卷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20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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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栽下梧桐树,凤凰自然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霍尔果斯站派出所前一排排梧桐树满枝金黄迎风摇曳,民警李继鹏清晰记得,9年前的一个秋日,当梧桐叶轻轻飘落在他肩头时,这句话在耳畔响起。

  2016年3月,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开通中欧班列,凭借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一跃成为国际物流陆路运输的“黄金通道”。为护航运输安全,霍尔果斯站派出所在霍尔果斯铁路口岸成立了“中欧班列前哨班”。如今,经此通行班列线路总数已达80条,辐射境外18个国家、45个城市和地区。

  1946年10月,我国首个铁路公安机构——牡丹江铁路管理局公安处成立。从炮火硝烟中的钢铁长城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浩浩大潮,从改革开放的激荡澎湃到新时代的高质量发展,这支与新中国同生共长的队伍矢志不渝护卫着一趟趟疾驰列车的平安,捍卫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的强劲脉动。

  自历史深处而来,向创新未来而去。

  循着万里铁轨绵延远眺,从东南沿海到西北腹地,从繁华夜市到风景名胜……广大政法干警正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贡献法治之力、筑牢平安之基。

  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018年5月31日,法槌落下,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同案原审被告人张伟春、同案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

  案件的改判,传递出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的明确讯号。

  有恒产者方有恒心。新时代以来,全国政法系统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平等适用法律,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深入研究新型经济犯罪相关问题,依法惩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案必立、有罪必罚。2019年以来,公安机关侦办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39.6万起;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动制修订50余部涉公安法律法规。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2020年岁末,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这是继在北京、上海、广州后设立的第四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与专业化建设并行的,是知识产权法治不断健全完善——2018年以来,最高法制定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25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8件,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更加明确统一。

  伴随一个个专业化审判机构新面孔不断亮相,改革举措一环扣一环,法治中国的根基不断夯实,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大推动力。

  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夜幕降临,沿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行驶,一路高楼林立,流光溢彩,整个城市犹如铺展开的一幅缤纷画卷,勾勒出美丽的天际线。

  1979年12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宣布恢复律师制度。1983年7月15日,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新中国首个以“律师事务所”命名的法律服务机构。诞生伊始,蛇口律师事务所就同经济特区的发展、同服务外向型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

  伴随着时代的浪潮,律师队伍从寡到众,律师行业由弱变强,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着专业力量——从改革开放之初寥寥数十人,到70万余人;从提供法律服务,到参政议政、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时代以来,全国政法系统坚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市场主体平等、市场竞争有序、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监管到位、司法维护公正。

  得益于公安交管部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推出的便企便民服务措施——“一次办”,家住江苏省常州市的黄女士在当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办证大厅,仅花十多分钟就完成了新车购车、选号、上牌一次性快速办结。

  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是公安机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公安机关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公安部推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项措施”“公安部推出推进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30项重点措施”“公安经侦部门推出便民利企10项工作指引”等。

  支持上海自贸区、海南自贸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及时完成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修法、“一网通办”修法、优化营商环境修法、“证照分离”改革修法等工作……司法部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主动适应改革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放眼远望,法治的力量激荡澎湃,护航着新一轮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沿着既定方向蹄疾步稳、一往无前……

  努力做强做优涉外法治工作

  公安机关启动“金三角”地区涉我犯罪联合打击整治行动,与老挝、柬埔寨、泰国等国家执法部门开展联合严打跨国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各类涉我跨国犯罪。

  司法部推进首批150余家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支持我国律所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设立服务网点,遴选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

  新时代以来,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日臻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持续拓展,涉外司法审判、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不断丰富,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大大提升。

  秉持开放胸襟和全球视野——最高法、最高检深入开展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成就,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好故事,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提供中国司法方案。

  深化法治领域交流合作——时至当前,我国已与88个国家签署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与18个国家签署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年均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300多件、民商事请求3000多件。

  深度融入人才强国战略——国家移民管理局完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完善国际人才入出境、停居留、永久居留、社会融入等各环节全链条响应制度体系,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集聚了越来越多的智力资源。

  根本固者,华实必茂;源流深者,光澜必章。

  伴随共和国成长的脚步,政法系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必将有序推进、不断深化,凝聚起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乘风破浪、扬帆远航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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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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