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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对规范出口经营者
开展贸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10-19 20:2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立余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加强和规范出口管制,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以下简称《出口管制法》),奠定了我国出口管制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经过近四年的施行实践,国务院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细化、充实和明确了有关管制措施的具体要求。《条例》的出台为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监管和执法提供了更明确指引,为出口经营者遵守法律、维护权益提供了更明确规范,标志着《出口管制法》实施进入新阶段,意义重大。
出口管制制度是国际经贸规则允许、保障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法律制度。美国和欧盟等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存在这样的制度。中国出口管制制度的建立也是实施国际规则、因应国际形势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结果,包括出口经营者在内的相关交易主体都应遵守出口管制制度的要求。《条例》在《出口管制法》的框架下,对出口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权益更有保障。《条例》一方面落实了《出口管制法》的制度性要求,另一方面提供了出口经营者权益的制度性保障。《条例》规定主管部门发布指南,鼓励和引导出口经营者健全内部制度,并为符合条件的出口经营者提供申请通用许可的机会。《条例》特别规定了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自行出口的机制。主管部门对出口经营者的答疑、书面告知、及时通知、按期批准,对监督检查人员和执法证件、法律文书的要求,对专家鉴别意见的要求等,都将有效保护出口经营者权益。
义务更加明确。出口经营者的义务包括风险报告义务、接受核查义务等。《条例》将义务适用的具体情形、义务的内容及履行方式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做了明确规定,使出口经营者更好地了解义务所在、法之所禁以及违法风险。《条例》对出口经营者申请许可提交材料的详细、明确规定,对出口经营者获得和使用出口凭证的规定,对出口经营者使用许可证件过程中的问题的规定等,均有利于引导出口经营者守法经营。
程序更清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出口管制法》的程序性规定,规定了具体的出口许可申请、自行登记、出口许可证件变更、主管部门审批等程序,还规定了出口经营者报告程序。在监督检查部分,进一步澄清和细化了主管部门的执法程序和要求。这些程序性规定落实了实体性权利和义务,为出口经营者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提供了渠道和方法,也进一步促进了程序正义的实现。
预期更稳定。法律的作用之一是提供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条例》很好地实现了这一点。除前述具体义务和程序性规定外,《条例》规定了出口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不同出口许可证件的使用范围,规定了具体的审批期限。明确的义务、清晰的程序,为出口经营者的出口活动提供了明确可见的路径,对出口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有一个比较稳定的预期。这种稳定预期为出口经营者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出口经营者更好地制定规划、开展交易、维护权益。
《条例》的颁布实施,代表着《出口管制法》的实施进入了新阶段。出口经营者应抓住《条例》颁布实施这一契机,按《条例》要求做好内部制度建设,加强人力配备,搞好风险评估,依法规范经营,有效规避和减少贸易风险,提高企业效率和效益,不断提升竞争力,树立诚信经营和负责任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