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第183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10:25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普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普法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基础工作。司法部高度重视社区普法工作,会同民政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扎实推进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人力、物力、财力向社区下沉,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依托“法律进社区”等主题活动,组织律师、旅游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等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夜校、法治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有力提升了广大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和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我们将继续深化社区普法工作,充分调动社区自主性,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高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推进社区普法精准化。根据不同社区、不同受众的特点,准确研判普法需求,合理安排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菜单式”、“定制式”普法。在金融区,注重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在生活区,制作发放普法宣传影像资料,拓展各类社区普法宣传平台,鼓励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宣传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旅游区,积极开展“旅游保险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编制发放《旅游法》等法治宣传资料,引导旅游饭店、景区、旅行社等通过服务窗口、客房电视、电子屏、游客服务中心等开展旅游法治宣传。

  二是完善社区普法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推动落实相关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在社区居民权益保护等执法、司法实践中开展普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使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能够有更多的精力开展社区普法等工作。

  三是加强社区普法队伍建设。注重调动驻区单位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引导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为社区普法工作提供师资、场地、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引导建立社区普法队伍,发动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普法,加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发动律师等普法志愿者开展社区普法,鼓励建立社区普法和法律服务联系点,推进社区普法工作常态化。

  四是创新社区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鼓励和引导建立社区普法App、普法微信群、普法微博等,努力提升社区普法渗透力和影响力。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社区开展集中专题宣传,营造社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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