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82号建议的答复(全文)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5-12-28 20:50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让普法教育更加通俗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不断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地结合“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等农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法治文艺工作者进行文艺演出,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推动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伴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压力明显增加,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需要通过更加通俗化的宣传方式和传播手段,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

  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让普法教育更加通俗化的建议,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宣传普及宪法和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强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能力。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从整体上提高农村群众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

  (二)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下乡活动。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根据农民群众实际需求,利用农村集市、庙会、农贸会等重大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员、普法志愿者等,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发放图文并茂的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读物。结合“送电影下乡”活动,定期组织播放以法治为主题的电影,或者在每场电影放映前播放法治宣传片,将看电影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机结合起来,让农民群众在观影的同时,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宣传的吸引力。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推动各类艺术剧团进村巡演,通过小品、相声、歌舞、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活泼地进行法治宣传。不仅要有专业团队表演,还要让农民群众参与其中,实现单向灌输普法向双向互动普法的转变。

  (三)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普法。结合农村地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习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优势,结合农村地区多发的典型案例,组织法院、公安工作人员和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防骗、防盗、防抢技巧,在节目中进行“以案说法”。发挥新媒体的优势,以文字结合漫画、视频等更加直观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积极推进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治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居民小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进一步扩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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