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12:59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国广泛开展“全民普及法律教育”活动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进行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启发和推动作用。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的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从1986年开始,中宣部、司法部每五年出台一个全民普法规划和决议,每个全民普法规划均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通过,均由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至各地各部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省(区、市)、各部门、各行业的全面普法规划,并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各级人大、政协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面普法规划情况进行视察调研,促进全民普法规划落在实处。 “七五”普法以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各部门宣传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司法部牵头成立了由16个部门组成的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编制印发首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下一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并加大分值比重,结合“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年内完成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

二、关于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七五”普法将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2016年3月22日,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委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部按照大纲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组织专家学者编制教材,把小学六年级上册和初中八年级下册设置为法治教育专册,专门讲述法治知识。中央和港澳特区在宪法和基本法宣传上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进行了第五次解释。在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选举中,选举委员会要求参选人签署“确认书”,示明拥护基本法。2017年1月,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发布《中学教育课程指引》最终咨询文件,把学习基本法课程列为初中学生的必修课。2016年12月16日,澳门立法会细则性通过选举法修订案,修订案内容之一就是拥护基本法。下一步,我们将分类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法治内容融入高中思想政治教材,建立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程覆盖、有机衔接的法治课程体系。推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会同社会各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构建多渠道、多领域、多方位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模式。

三、关于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的考核奖惩。我们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国文明城市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设立严格指标,要求创建城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下一步,我们将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年内开展“七五”普法的中期检查,探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效第三方评估,精准真实评估普法成效。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各地将普法成效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推动各地党委政府继续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普法“软任务”转为“硬指标”。

四、关于构建法治的国际话语权。近年来,我们积极适应中国“走出去”战略的需要,制作完成了“法治中国之法律援助在中国”外宣片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7集系列外宣片,并通过广播电视广泛向外传播,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吸引了境外人士的广泛关注。以中国普法英文网站为代表的普法网站集群和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等活动,提升网络宣传实效,产生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国际活动,积极开展法治类国际研讨活动,推动加强中外法治交流与合作,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中国法治形象。

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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