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779号(财税金融类05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11-25 15:41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间借贷利率管制,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为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促进民间融资利率水平合理化,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加快修改《贷款通则》或出台非存款类放贷人条例,将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主体纳入行政规制范围,建立多样化的利率期限结构,将利率标准与借贷期限挂钩,区分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施以不同的利率限制。

我们研究认为,您的上述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已列入2019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司法部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正在抓紧研究起草。条例拟对各类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放贷组织规定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明确经营规则、债务催收、监督管理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我们将抓紧工作,推动条例尽早出台。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贷款利率市场化要求,对规范民间借贷利率的问题深入研究论证。同时,配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真研究修改《贷款通则》、建立民间借贷利率监管指引、修改完善现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行政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司法部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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