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政府信息公开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62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11:45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民法治教育实效性评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司法部联合中宣部、教育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2016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2019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实施了《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并率先在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中作出示范。各地各部门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县(市、区、旗)以上各级政府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公职律师6.1万人。
二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大、中、小学各阶段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实施途径等作出了全面安排。组织编写了12册《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的接受特点,结合案例和故事,由浅入深宣传法律知识,实现了宪法法律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全覆盖。教育部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要求充分发掘各门课程中的德育法育内涵,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全面考察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
三是广泛深入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各地各部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持续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集中宣传,2018年起设立“宪法宣传周”,组织评选全国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制播“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专题节目。教育部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观念。突出宣传民法典,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安排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公民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推动全民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
二是推动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是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
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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