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曙艳等5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4〕75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10-22 14:50

内蒙古、江苏、安徽、新疆等省(区)司法厅: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曙艳等55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55人公证员职务:

  内蒙古自治区

  曙 艳  韩 琳

  江苏省

  王继唐  周 庆  吴 倩  苗馨艺  朱 泓

  安徽省

  杨亚会  陆必旺  周建忠  张宽余  夏咏梅  闫 强

  朱振宇  顾 明  时晓萍  袁 鹤  张 洪  李 桢

  王容峰  李 伟  孙长晋  康永敏  袁向阳  李德兵

  常铃钰  彭 程  汪 静  程先敏  周传喜  周勋富

  周 璇  隋申云  王锦华  马晓勤  鲁平源  邢敦秀

  赵成怀  金晓峰  张 娟  李夏培  徐 云  刘 勇

  韩道发  方啟敏  陈孝夫  王乐生  汪伟力  童李平

  熊 伟  马立兵  谢申桂  石宣出  冯 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依沙来提·阿不拉

司法部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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