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张鑫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6〕58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9-30 16:58

北京、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张鑫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45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张 鑫

  吉林省

  王 哲 王越冉

  黑龙江省

  许经龙

  上海市

  吴靓婕

  安徽省

  凌 茹 查少武

  江西省

  谢建明 孔丽萍 李丽燕 钟阿倩

  山东省

  常文哲 何雪艳 韩 鹏 房媛媛

  湖南省

  于满容 吴 萍 汤长贵 史 勋

  海南省

  王 心

  贵州省

  臧晓进 蔡春丽 范 丽 饶津芸 罗英琪 冉秀琴

  云南省

  字马星 曹春伟 李 倩 孙夕桢 龙定昭 马万涛

  和云春 段金武 和文华

  陕西省

  柯晓玲 杨帝君 涂述安 谭 林 樊国顺 王欣欣

  高 寒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丁维霞 张晶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迪丽乎玛·吐逊

司 法 部

2026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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