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批准韩国在宥等2家
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代表处的公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5-08-11 1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7号
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准予以下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
1.韩国在宥律师事务所驻海口代表处JAEYU LAWFIRM HAIKOU REPRESENTATIVE OFFICE(KOREA)
首席代表:崔弼在(CHOI PILJAE)
代 表:姜明九(KANG MYUNG GU)
2.波兰高柏歌岚律师事务所驻深圳代表处KUBAS,KOS,GALKOWSKI-ADWOKACI SPOLKA KOMANDYTOWA SHENZHEN REPRESENTATIVE OFFICE(POLAND)
首席代表:帕维尔·希科拉(PAWEL SIKORA)
代 表:多米尼克·加乌科夫斯基(DOMINIK GALKOWSKI)
司法部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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