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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携手发力 提升司法鉴定质量与公信力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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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四地司法鉴定行业联合制定并印发倡议书,进一步探索具有长三角特色的司法鉴定行业治理新机制,明确长三角地区司法鉴定行业自律管理共识。倡议书从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意识、规范执业环境、强化内部管理、推进行业发展五个方面,要求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领导,规范执业、有序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心大局,健全完善长三角合作协作机制,不断提升长三角区域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近年来,沪苏浙皖四地行业协会持续推进长三角司法鉴定行业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不断深化合作与发展。一是建立联席协作机制。在上海建立长三角区域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定期召开长三角司法鉴定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研究商定联席会议活动规则,制定长三角区域司法鉴定协会合作联动方案,在规范行业有序竞争、强化行业技术合作、整合行业专家资源、推动行业队伍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能效等方面持续加强合作。二是推进行业规范发展。共同研究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质量评价标准》《常染色体STR三等位基因型的亲权指数计算技术规范》等团体标准,进一步统一行业标准、跨区域技术标准协作机制。三是强化行业队伍建设。推动制定《沪苏浙皖司法鉴定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2024-2026年)》,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长三角区域司法鉴定能力评估联考、专家库共建等合作。联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举办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长三角专场),联合举办法医病理、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环境损害等专业领域培训,加强区域人才培训交流合作,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领域协同发展,推动长三角地区司法鉴定质量稳步提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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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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