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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四部部门规章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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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中国气象局取消了1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并对外发布公告(2019年第1号)。为做好证明事项取消后的修法工作,我局启动了《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起草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qxjfgs@cma.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10008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

中国气象局

2019年11月4日

相关稿件: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四部部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四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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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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