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0-04-28
打印

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完善基础性制度,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行为,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研究起草了《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ssb@csrc.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                      

中国证监会

2020年4月27日

相关稿件: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jpg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