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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要求,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经过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我部拟定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jyf2@mva.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金苑大厦B、C座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邮政编码:10001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
2020年11月27日
相关稿件: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含优待证式样)
责任编辑: 白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