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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纪念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缅怀英雄烈士,弘扬英烈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对《烈士公祭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英雄烈士公祭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下的“进入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byjns@mv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英雄烈士公祭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金苑大厦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邮政编码:10001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英雄烈士公祭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
2021年3月16日
相关稿件:
《英雄烈士公祭办法(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 白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