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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0年4月30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结合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我局组织对《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起草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qxjfgs@cma.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10008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中国气象局
2021年8月16日
相关稿件: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责任编辑: 白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