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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我们研究起草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电子邮件:jcszhc@lswz.gov.cn,传真:010-68979302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5月23日
相关稿件: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责任编辑: 白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