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李浩律师因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受停止执业三个月并责令改正处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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