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7年10月份律师协会惩戒工作通报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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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现将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以下称投诉中心)2017年10月份的惩戒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投诉中心运行情况

  (一)投诉中心10月份运行基本数据。全国律协投诉中心共收到投诉13起,其中来访投诉5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投诉3起,来信5件,投诉中心在做好接待和登记工作后,向地方律协转办投诉1件。

  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投诉中心共收到投诉641起(参见图1)。其中通过来访投诉220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投诉198起,来信投诉129件,网上受理平台收到投诉11起,上一级律协督办22起,司法行政机关转交72起(参见图2)。其中,因代理不尽责、违规收案收费的违规行为引发的投诉量排在前两位(参见图3)。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共立案237起,处理情况为不予立案67起,通过调解处理47起,撤销案件15起,不予处分23起。共做出行业处分26起,其中给予训诫8起,警告1起,通报批评7起,公开谴责1起,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6起,取消会员资格3起。其它已立案的投诉还处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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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全国各省(区、市)投诉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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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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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投诉分类

  (二)典型案例情况。各地报送典型投诉案例主要涉及代理不尽责、违规收案收费、虚假承诺、违反会见规则、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以及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据等。

  现将受到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纪律处分的10起案件予以通报。

  1.湖南省长沙市律师协会给予黄笃辉律师公开谴责的处分。2016年12月1日,长沙市律师协会收到长沙市司法局转来的关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黄笃辉律师(执业证号:14301199810143064)虚假承诺的相关投诉材料。长沙市律师协会经调查认定,黄笃辉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以办案需要为由向委托人收取律师办案费用,并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当事人不受任何刑事处罚。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修订)第十一条“(十二)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或者宣称与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有特殊关系”之规定,长沙市律师协会给予黄笃辉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2.安徽省六安市律师协会给予张洁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2017年7月12日,安徽省六安市律师协会接到张某某和刘某某的投诉,反映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张洁律师(执业证号:13415200010996061)涉嫌以安徽某农业集团董事长的身份非法集资、诈骗。经六安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调查认定,张洁律师参与公司经营,并在每年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执业评价中,其个人自述执业情况与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履职情况报告差距较大。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八条“(一)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六安市律师协会给予张洁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3.河南省信阳市律师协会给予张国权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2017年3月29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河南省信阳市司法局递交司法建议书,反映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张国权律师(执业证号:14115200610213095)伪造证据、编造虚假事实,妨碍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案件。信阳市司法局转交信阳市律师协会调查处理。信阳市律师协会经过调查后认定,张国权律师为了使己方当事人达到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的目的,伪造证据,导致人民法院依照虚假的证据材料作出了错误的判决。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六条“故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信阳市律师协会给予张国权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4.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查先丰律师中止会员权利10个月的处分。2017年10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浙江久丰律师事务所查先丰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710561782)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交虚假证据,对其作出停止执业十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期限的停业整顿或者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该会员所在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中止会员权利相应期限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查先丰律师中止会员权利10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5.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李斌律师中止会员权利10个月的处分。2017年10月24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浙江宝铉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1110625385)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违规会见,对其作出停止执业十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期限的停业整顿或者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该会员所在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中止会员权利相应期限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李斌律师中止会员权利10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6.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给予李良才律师中止会员权利5个月的处分。2017年5月15日,浙江省金华市司法局因浙江民宜律师事务所李良才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020293219)多次私自收案对其作出停止执业5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期限的停业整顿或者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该会员所在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中止会员权利相应期限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金华市律师协会给予李良才律师中止会员权利5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7.浙江省嘉兴市律师协会给予陶莉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2017年8月21日,浙江省嘉兴市律师协会收到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桐检监建[2017]13号),反映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陶莉律师(执业证号:13304201011991525)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违反看守所会见规定,两次将手机开在免提状态让犯罪嫌疑人对外进行通话,后被民警发现并停止会见。经嘉兴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陶莉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期间,存在将手机开在免提状态让其与外界通话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嘉兴市律师协会给予陶莉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8.上海市律师协会给予王士心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5年7月23日,京衡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士心律师(原执业证号:13101199110237212)因容留他人吸毒犯罪,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7年6月19日,上海市司法局给予王士心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修订)第十三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吊销之决定已生效的,律师协会取消其会员资格”的规定,上海市律师协会给予王士心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9.上海市律师协会给予李启喜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4年12月22日,上海李启喜律师事务所李启喜律师(原执业证号:13101200210902865)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17年6月19日,上海市司法局给予李启喜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修订)第十三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吊销之决定已生效的,律师协会取消其会员资格”的规定,上海市律师协会给予李启喜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10.上海市律师协会给予戴建国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1年3月16日,上海汇丰达律师事务所戴建国律师(原执业证号:13101199810181346)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7年6月19日,上海市司法局给予戴建国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修订)第十三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吊销之决定已生效的,律师协会取消其会员资格”的规定,上海市律师协会给予戴建国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二、经验做法

  10月份,各地有关律师惩戒工作经验做法主要有:

  (一)江苏省律师协会规范月报表制度和办案制度。江苏省律师协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每月及时、规范报送《投诉受理查处工作月报表》及《典型案件事件月报表》,确保每案必查、每案必结、每案必报,特别对投诉统计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区分有效和无效投诉,确保数据反映真实,并制定行业处分决定书示范文本,规范行业惩戒行为。

  (二)安徽省律师协会做好省级律师协会查处规则修订工作。全国律协新修订的《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对纪律处分的种类、适用、程序都做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为和全国律协处分规则保持一致,安徽省律师协会自7月以来,持续开展《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规则》的修订工作。目前,《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规则》(修订稿)基本成形,下一步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计划于12月底完成规则公开印发工作。

  (三)广东省律师协会明确省律协受理个案的范围。广东省律师协会投诉中心人员前往广州、深圳、惠州、佛山、湛江、茂名等市律协调研,在广泛征求各市律协意见的基础上,经十一届省律协十一次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省律协调查和惩戒个案的受理范围”,明确各市律师协会会长、主管纪律副会长、纪律委员会主任被投诉的案件;各市律师协会认为不适宜由自己调查处理,请求由省律协直接调查处理,并经省律协同意调查处理的案件以及其它应该由省律协直接处理的案件为广东省律师协会调查和惩戒个案的受理范围。 

  三、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设区的市律师协会惩戒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实际工作中,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处在投诉受理查处工作的第一线。从近几个月各地报送的月通报来看,设区的市律师协会惩戒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大部分工作由协会秘书处人员完成,而协会秘书处又存在人手不足等情况,直接导致惩戒工作效率受到影响。希望各设区的市律师协会要充分调动惩戒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通过设立调查专员制度、值班制度等方式,切实保障投诉中心有序运转。同时省(区、市)律师协会应当加大对设区的市律师协会的组织建设,在人、财、物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确保设区的市律师协会投诉中心工作有效开展。

  (二)投诉人反复投诉的现象大量存在。因投诉人对律师协会受理查处工作的程序不了解,或者是认识不清、理解有误,存在着反复投诉,甚至缠诉、缠访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希望各地律师协会一方面要加大对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当事人了解、认知律师协会投诉受理的范围和工作流程,自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律师的投诉,对反复投诉,甚至缠诉、缠访的要耐心接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行业处分的作出相对滞后。从各地报来的行业处分决定书看,取消会员资格和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行业处分,大部分都是在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之后,律师协会才作出的相应行业纪律处分。按照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惩戒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70号)要求,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先由律师协会作出行业惩戒,这也是体现“律师协会挺在前面”的具体措施之一。各地律师协会应当秉承“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及时有效地查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对律师行业整体权益的最大维护。

  

  附:全国各地投诉受理查处工作统计表(10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

责任编辑: 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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