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nglish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机构设置
全面依法治国
行政法规库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立法意见征集
互动交流
常见问题
留言选登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处罚/强制
江西省吉安市石阳公证处、陈日彬因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受警告、罚款处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12-24
打印
附件:
责任编辑:
朱剑
上一篇:
上海公证员蔡小光因私自出具公证书受警告、罚款10000、停止执业12个月处罚
下一篇:
四平市英城公证处因未尽到充分的审查、核实义务受警告、罚款30000元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搜索
登录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公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