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同意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函

司发函〔2017〕275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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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

  你部《关于申请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设立公职律师的函》(国土资函〔2017〕6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同意《国土资源系统设立公职律师工作方案》,批准以下43名同志为公职律师:

  邵杰、张玮、姚旭、李文谦、冯丽、迟恒伟、杨晓辉、陈江华、马琳、苏迅、黄维维、冷宏志、王亦白、于林竹、杨永刚、王华兵、王少波、潘辉、王晓慧、周剑武、李江涛、程婷、王巍、孙建宏、郝之晓、邱晓磊、童彤、李晓秋、刘玮琼、张璞、范真、王东宁、孟庆鑫、李振斌、李闯农、杜杰灵、高叶莲、王建华、朱婧、姚青林、刘志宏、吕广挥、李宇华。

  

  司法部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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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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