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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你部《关于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函》(工信部政函〔2017〕613号)收悉。经审查,同意向以下24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王群峰、徐华、朱秀梅、石玉春、杨艳秋、王晓非、崔淑田、金磊、祁锋、杨少丽、滕丽、傅建奇、曾卫民、吴方程、张洪凯、孙金青、王敬东、修非、王君兰、姜成立、戴雅琴、谭紫玉、唐林军、谭路。
司法部
2018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 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