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nglish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机构设置
全面依法治国
行政法规库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立法意见征集
互动交流
常见问题
留言选登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司发函〔2018〕48号
司法部关于同意向国家保密局刘涛等4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8-04-11
打印
国家保密局:
你局《关于申领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函》(国保函〔2018〕159号)收悉。经审查,同意向刘涛、陈达、崔洁、姚斌等4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司法部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责任编辑:
王瑶
上一篇:
司法部关于同意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杨晓静等6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下一篇:
司法部关于同意向国家海洋局王晓霞等16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搜索
登录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公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