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延长第六至十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期限的通知

司发通[2018]69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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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将第六至十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的委托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24日。现将第六至十批委托公证人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即转发(送)所属各司法局(处)、公证处及政府有关部门。

 

  司法部

  2018年7月6日

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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