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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你局《关于申请开展公司律师工作的函》(冶金地质法函〔2018〕10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向以下10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
冯叶、向阳、刘航、杨婧超、吴海军、花蕾、连卫民、张欢、刘海霖、丛磊。
司法部
2018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