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函〔2018〕533号

司法部关于同意向国家能源集团张彤等115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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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

你公司《关于开展公司律师工作的请示》(国家能源办〔2018〕43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向以下115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

张彤、杨波、李爱平、郭超、赵雪飞、周远玲、王文杰、高建国、梁岿然、周文超、高琦、刘玉民、刘威、吴建东、段洪爽、赵志强、杨国栋、李芳、任丽、史桂霞、林贤文、贺心怡、陈永兴、陈广杰、张凌云、张昀、孙晴晴、高振江、王涛、张本领、武振、陶雷、李伟、刘婷、单庐辉、朱园月、丁宝秋、任海顺、尹相臣、钟立琼、张海洲、马小明、侯奕竹、杨一帆、刘艳、郑潇潇、王霞、宫涛、刘伟光、陈建军、黄斌、王勇、齐俊甫、陈真真、白东方、窦洪利、邱凤臣、张玉香、温起、王颖、孟辉、陈静远、王晓燕、曹建峰、张文慧、孙鹏飞、于江、王永、李晖、贾婷、马翘楚、赵敏、白翠莲、程长征、管清军、牛旭、乔磊、郭铁甲、程华敏、李洁、李浩、徐佳、代智洪、丛宾、杨永忠、李毅松、秦长松、胡军、徐坤、苏洁、王鸿鸣、任敏、徐贤、张炜、李蓉、刘国富、朱水珍、黄彩凤、孟克林、苑玉君、孙继武、陈绍鹏、战仁海、闫文斌、张富强、周光园、高超、吕媛媛、彭志华、刘晓蕾、曹勇、陈琳、文成玉、许玲、林琛。

司法部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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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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