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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公职律师的函》收悉。经审核,同意向以下27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张伟伟、宋克难、范爱丽、魏明月、谭超运、吕鸿雁、乐亦博、蒋慕鸿、孟晗、南连伟、宋鑫、付永生、胡月、韩启照、王中文、桂桢、杜刚、赵昱、杨长明、王丽、鞠艳、尹力宏、王阳、何雪飞、李岩松、郑国权、聂丽娟。
司法部
2018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