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函〔2018〕535号

司法部关于同意向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王宏新等22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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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开展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函》(中广核〔2018〕37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向以下22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

王宏新、蔡午江、刘俊杰、王兴、任世辉、欧阳静蕾、李跃勇、陈刚、李赟、黄琳、陈熙、聂舒晴、周剑飞、韩凤山、朱璐璐、赵峰、林小霞、张蕾、付苏、杨光玉、张晓霞、万未平。

司法部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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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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