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函〔2018〕155号

司法部关于同意向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陈威华等17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打印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工作的请示》(南航集团〔2018〕5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向以下17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

陈威华、林晓春、马选玲、李川、何燕云、王维、潘英伟、张云、吕受毅、李媛、王宇靖、吴波、林婧如、江承海、吴珮琳、肖梦莹、陈欣。

司法部

2018年6月13日

附件:

责任编辑: 王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