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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规范罪犯会见通信工作,司法部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可在2019年3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fbjyjyzc@126.com
司法部
2019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