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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你办《关于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函》(国卫办法规函〔2019〕336号)收悉。我部经审查,同意向以下11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郭珞、夏莺歌、李波、党勇、卢晓莉、李晶晶、薛海宁、佘志文、钟发英、李晓宇、衣梅。
司法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 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