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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公司律师工作相关事宜的请示》(中国电信函〔2021〕232号)收悉。我部经审查,同意向以下9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
邹辉、刘爱群、缪英、许堃、何宗德、邓舸洋、庄瑜、樊禹彤、张予睦。
司法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