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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关于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函》(中台秘函〔2021〕308号)收悉。我部经审查,同意向以下5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高萌、彭大聪、邓君超、孙婷、黄洁。
司法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