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6994号-2
Copyright © 2017 by www.mo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上海市司法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美国斐格毕迪律师事务所注销北京代表处的报告》(京司审〔2021〕1284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美国格威舒伯拜耳律师事务所注销北京代表处的报告》(京司审〔2021〕1443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法国欧洲阿达姆斯联合律师事务所注销北京代表处的报告》(京司审〔2022〕67号)、《关于美国戴维斯·莱特·特里梅因律师事务所申请注销上海代表处的报告》(沪司〔2021〕346号)、《关于新加坡谢凯文律师事务所申请注销上海代表处的报告》(沪司〔2022〕37号)收悉。
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注销美国斐格毕迪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美国格威舒伯拜耳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法国欧洲阿达姆斯联合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美国戴维斯·莱特·特里梅因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新加坡谢凯文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撤销代表处执业许可,并收回代表处执业执照。
请予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司法部
2022年10月1日
责任编辑: 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