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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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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律师行业全国性自律组织,承担着《律师法》赋予的律师行业管理的各项职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根据2017年度人社部和司法部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会秘书处(事业单位性质)现从全日制统招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4名工作人员(京内、京外生源各2名),拟招聘职位均为本单位正式在编岗位,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具有一定政策理论功底,从事过文字综合工作者优先;

  4.遵守我会人事管理等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5.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需符合有关进京落户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考察

  (一)下载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可在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下载《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5日24点前,将填写完毕的《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aclahr@126.com,邮件标题名为“全国律协招聘—姓名—京内生源(或京外生源)”。

  (三)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2016年5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律师网查询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四)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简历筛选→笔试、考察、面试→体检→录用

  (五)考试考察时间拟于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笔试、考察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协会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前将提前电话通知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的考生,届时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于非 (010)84020230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会承担。

  (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律师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特此公告。

  

  

  2017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 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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