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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1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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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广西社区矫正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深入理性思考,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经费保障等四方面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2009年以来,政法部门改革实行“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体制。2012年11月,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每年通过政法转移支付安排2000万元,按一定比例(最低保障标准的70%以上)对全自治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予以适当补助。2014年以来,累计下达社区矫正补助经费8000万元,累计补助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0065人,年人均经费补助标准达1142元/人。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要求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力,结合自治区财政补助情况,按照年度社区服刑人员在册人数不低于1200元/人的标准核定社区矫正经费。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广西累计分配下达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8亿元。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了《关于推进司法行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将社区矫正列入司法行政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并明确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地方司法行政部门购买服务资金保障和预算管理制度,力争“十三五”期间逐步建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司法行政政府购买服务体系。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发《关于印发推进全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社区矫正服务列为重点推进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统计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正在稳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得到了进一步保障。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加强指导并敦促市、县级财政部门及时落实应有本级承担的社区矫正经费;指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梳理社区矫正项目,加强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支持;切实规范社区矫正经费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经费的绩效考核和监督,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杜绝铺张浪费。

  关于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基层司法所的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抓住国务院逐年安排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建设的机遇,主要解决贫困地区所在地基层“两所”无房、危房或不达标问题,从2005年至2015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193.8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司法所建设。二是继续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就业季度的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依托有关机构和企业建立起社区服务、警示教育、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等教育帮扶基地,对有需要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截止2017年4月,共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基地63个、教育基地45个、社区服务基地143个。三是加快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司法部于2016年11月召开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2016年初,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年”活动,利用2016至2017年两年时间,着力夯实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全面推进集监督管理、集中教育、心理矫正、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等功能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截止2017年5月,全自治区已建成社区矫正中心64个。下一步,司法部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进行《广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的编制,将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纳入规划,并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拓宽用地指标来源,优先保障全自治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等配套项目的用地需求。

  关于解决人员编制问题。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提供的数据,目前广西的司法行政部门的政法专项编制共有5000多个,按照每个基层所3人的配置,全自治区司法所共需约3300个,余下的2000多个编制平均分配到自治区、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每个司法行政机关仅有不到17个编制,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按照基层司法所3人的标准配备。截止2016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的政法专项编制共计空编486个,占比接近9%。在编制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基层司法所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盘活资源、挖潜增效等方式进行解决。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指导广西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对基层司法机构人员编制的调剂工作,并结合实际开展司法行政内设机构改革,将力量尽可能下沉到基层;做好对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管理,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利用好现有编制。司法部计划于今年7月召开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指导各地充分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购买社区矫正社工服务,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聘用、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专业性和业务水平,以进一步减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效率。

  关于队伍结构、人员身份、立法等相关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建立起一支以司法行政干部为骨干、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全自治区共有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394人,社会工作者1796人,社会志愿者18384人。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决定从监狱、戒毒单位选派人民警察到司法行政机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15年至2017年联系三年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到司法局挂职,三年间共选派154名,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及创新执法工作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并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执法监管机构的建设。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已组建4个社区矫正执法支队,38个县(市、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219个社区矫正执法中队。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已根据工作实际和探索实践总结,向中央政法委提出在社区矫正机构中配备一定数量人民警察的立法建议。司法部也将积极推动社区矫正立法,力争在立法中明确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身份以及执法手段、执法装备等问题。财政部表示将在《社区矫正法》立法进程中统筹考虑委员建议,进一步研究完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配齐配强有相关专业背景的社区矫正公务人员;借鉴公安机关等部门辅警、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模式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加强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

  感谢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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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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