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落实“六五”普法和“七五”普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首要任务,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每年“12·4”国家宪法日,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等都联合召开座谈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评选全国十大法治人物。指导各地各部门把落实普法规划,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推动新媒体普法阵地建设,全国普法办开通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各地各部门创办普法网站3700多个,普法官方微博、微信2600多个,定期组织新媒体普法活动,每年参与人数超过1亿人次。
国家民委深入开展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社会形成了珍视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建议,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意见》,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工作总目标,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在对自身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普法依法治理社会效果的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增强考核评估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把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增强考核激励作用和刚性约束。
三、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充分运用普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大力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围绕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四、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实施全国民委系统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切实加强民族地区的普法力度,持续增加经费投入,丰富创新普法载体。加大双语普法力度,编译双语普法读本,培养少数民族普法骨干,切实增强民族地区普法效果。
责任编辑: 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