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01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打印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经费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不断提高,为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3200多个,依托司法所、工、青、妇、老、残、部队、劳动、信访、看守所、监狱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万余个。2016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万余件,受援群众超过143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802万人次,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您提出的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等意见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吸纳您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努力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指导各地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落实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有关规定,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参与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工作等,发挥法律援助在刑事司法改革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为更多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性意见,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为当事人申请、获得刑事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促进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各环节业务规范,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标准,努力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按照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加强专业服务团队建设,创新指派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专业化水平。强化案件监管措施,采用案件评查、“第三方”质量评估、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措施,建立公开透明的法律援助服务跟踪评价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拓宽申请渠道,在偏远地区和困难群众集中的地区设立流动工作站巡回受案,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群众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简化程序、手续,加大推广使用法律援助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利民水平。

  三是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推动地方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导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及时调整补贴标准。鼓励支持地方加强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管理信息化水平,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落实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相关权益保障、政策扶持措施,调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的积极性。多渠道解决律师资源短缺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充实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办案人员,在农村注重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加大力度调配优秀律师、大学生志愿者等服务力量支持律师资源短缺地区法律援助工作。

  四是推动法律援助立法。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部署,全面总结《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形成的有益经验,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立法草案稿,力争尽快提交相关立法部门,从更高立法层面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建立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和考核、建立以案件为计量单位的案件指派机制、完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途径、加快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建议,也是立法草案稿中重点研究的问题,我们将对上述问题作进一步深入研究,健全完善草案稿。

  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搞好宣传,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取得的成果,宣传法律援助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的作用,宣传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使法律援助更好地为社会公众知晓,让更多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