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1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打印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全民法治信仰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工作任务。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部署,中宣部、司法部报请中央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就“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做出明确部署。会同各级普法职能机构推动建设了一大批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阵地,形成了一批优秀的普法品牌栏目,全国共创办广播、电视、报刊等普法栏目近15000多个,创办普法网站3700多个、普法微信(微博)公众号6000多个。广泛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活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法治动漫、短剧、栏目剧、微电影等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知识竞赛等活动,每年参与人数超过1亿人次。基层法治文艺活动已深入乡村社区,成为人们接受法治教育活动的重要途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只有形成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文化观念,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计划采取更多有力措施,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确保各地各部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坚持正确方向,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实在在地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体验式、一体化服务模式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博物馆、图书馆、社区(农村)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广泛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同时,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村(居)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城乡基层单位法治创建,让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生活,使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成为人们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是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面力量,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目标,推进各种形式、各个门类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努力推出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为一体,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地方文化特点,充分挖掘具有各地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四是进一步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结合“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法治文化节”等载体,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加快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一方面巩固传统媒体阵地建设。将加强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的作用,将司法行政系统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传统媒体进行整合,进行专业化的新闻生产,推出思想性强、观点鲜明的深度报道和评论言论,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的品质。另一方面努力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在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等普法平台,采取在线直播、新法解读、热点关注、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天候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工作覆盖面和渗透力。同时,加强线上线下活动策划,组织开展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等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提升普法宣传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是进一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