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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42号(医疗体育类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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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出的《关于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进程

你单位在提案中建议,加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进程,更好指导行业发展。目前,修订《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我部高度重视《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自收到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送国务院审查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来,我们开展了书面征求意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结合各方面反馈意见,梳理了重点问题,会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进行研究,并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有关企业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和座谈会情况,我们会同原食药监管总局共同研究修改送审稿,目前已形成新的草案,拟按程序进行第二次书面征求意见等审查工作。

二、关于在条例中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你单位在提案中建议,在条例中增加关于加大对美容化妆品业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的条款和内容。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是我们在条例审查过程中重点考虑的内容。为简政放权,鼓励企业创新,目前的草案减少了化妆品领域的行政许可,包括取消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合二为一,缩小新原料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范围等。此外,基于化妆品行业特点,草案根据风险程度的差异,设计了针对不同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的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在严把化妆品安全关的同时,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给企业创新发展留下充分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单位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

感谢对化妆品立法工作的支持!

司 法 部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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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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