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2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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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将设立“无障碍促进日”列入论证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重要条件,是促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12年,国务院制定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从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等方面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了规定。该条例颁布实施后,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的规定,设立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要从严控制;设立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全国性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国务院决定;确有必要设立地方性或者行业性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的,分别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考虑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中国残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的职责,建议由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设立“无障碍促进日”研究论证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司 法 部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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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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