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订〈电力法〉为电力改革保驾护航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电力法不能完全满足电力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亟需对其进行调整修订。要促进改革与修法的有机衔接,明确实践中亟需解决的具体问题,增强涉电相关法律协调性等。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9号文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指导思想,对调整电网企业功能定位、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等作了规定,为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提供了依据。认真落实9号文要求,抓紧修改电力法,对促进电力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5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送审稿)的修订建议》(以下简称修订建议稿),按照9号文精神,对2015年1月报送国务院的《电力法(修订送审稿)》作了修改完善。原法制办就修订建议稿广泛征求了各地方、各部门和有关电力企业、协会的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就修法所涉及的重点问题召开专家论证会。目前,各方面均赞成按照9号文要求,主要是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修改思路。同时,也对如何理解和具体落实9号文要求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司法部将严格落实9号文要求,认真分析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针对实践中亟需解决的窃电惩处、触电责任认定、电力设施保护等有关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听取包括电力生产经营一线在内的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做好电力法审查修改工作。同时,对电力法与可再生能源法、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协调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此外,据了解,为落实9号文要求,完善涉电相关法规制度,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也正在着手研究电力法配套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司法部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司 法 部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