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动香港成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逐步推进,国际商贸纠纷解决需求日益凸显。在国际仲裁服务方面,香港拥有良好的法治文化和经验丰富的争议解决人才,受到国际国内的一致认可。201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探索有关仲裁工作实践,深化与港澳台仲裁机构合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发展。2019年2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仲裁调解服务;推动香港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您提出的推动香港成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议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规划纲要》、加强内地与香港仲裁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发展要求,内地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18年商签《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并召开联席会议,突出支持为香港“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于2019年先后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及《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实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基本全面覆盖,开创了内地与其他法域签署有关仲裁保全协助文件的先河,有助于香港进一步提升法律和仲裁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国务院港澳办组织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积极研究香港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如允许大湾区内无涉外因素合同选择到港仲裁等;会同外交部支持特区加强与国际法律界的联系,提升香港法律服务业特别是仲裁业的国际影响力。
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规划纲要》,为指导支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推进香港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指导支持成立了由三地10多家仲裁、调解机构组成的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采用“调解+仲裁”模式解决三地间的商事纠纷;指导支持成立了由三地“9+2”城市群仲裁机构组成的粤港澳仲裁联盟,从仲裁规则相互借鉴、仲裁员共享及交流培训等方面,逐步深化三地仲裁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下一步,司法部将继续强化内地与香港仲裁法律资源的整合和互补,做实做强两大联盟,形成统筹合力和品牌效应,积极推进支持香港成为国际仲裁中心。
责任编辑: 朱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