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6994号-2
Copyright © 2017 by www.mo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司法局,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德国罗德律师事务所申请注销广州代表处初审意见的报告》(粤司〔2019〕263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美国法博·李联合律师事务所注销北京代表处的报告》(京司许律(外)〔2019〕55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美国康永华律师事务所注销北京代表处的报告》(京司许律(外)〔2019〕106号)、《天津市司法局关于注销美国诚德律师事务所驻天津代表处的请示》、《关于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申请注销上海代表处的报告》(沪司〔2019〕215号)、《关于美国阿姆斯壮-蒂斯岱尔律师事务所申请注销上海代表处的报告》(沪司〔2019〕265号)收悉。
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注销德国罗德律师事务所驻广州代表处、美国法博·李联合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美国康永华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美国诚德律师事务所驻天津代表处、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美国阿姆斯壮-蒂斯岱尔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撤销代表处执业许可,并收回代表处执业执照。
请予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司法部
2019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 朱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