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
《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7-2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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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6号,1991年11月12日起施行)《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所规定的内容滞后现行条例,与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已无继续保留和使用的必要,省政府决定废止上述两个办法。

  本决定自2022年7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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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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